辽宁银保监局关于倪乃迪任职资格的批复

辽银保监复〔2022〕334号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核准倪乃迪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大连银报〔2022〕24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倪乃迪大连银行沈阳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我局将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辽宁银保监局

2022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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