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银保监复〔2022〕407号
秦皇岛银行:
《秦皇岛银行关于秦皇岛市财政局变更股权的请示》(秦银行请〔2022〕3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秦皇岛市财政局受让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持有的你行12000万股股份。变更后,秦皇岛市财政局总计持有你行股份22500万股,持股比例8.21%。
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向我局报告。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许可注销手续。
河北银保监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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