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等 合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21.35万元

2024-02-01 14:10:24 新浪网 

2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庆阳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庆银罚决字〔2023〕5、6号)显示,合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未按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受到警告,并处21.35万元罚款。

时任合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副书记、主任马建中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被罚款1.2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备注

1

合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庆银罚决字〔2023〕5号

1.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

2.未按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警告,并处21.35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庆阳市分行

2023年12月27日

2

马建中(时任合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副书记、主任)

庆银罚决字〔2023〕6号

1.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

处1.2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庆阳市分行

2023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宋政 H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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