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广场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六银保监复〔2022〕31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

你行《中国银行(601988)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关于撤销广场支行的请示》(六中银报〔2022〕2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广场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分行应妥善处理该支行终止营业过程中的业务移交、客户通知和人员安排,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外公告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金融秩序稳定。该支行终止营业后不得再办理金融业务,并应及时拆除原址标识与标牌。

三、请你分行接此批文后按照《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广场支行《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对外进行公告,及时完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律手续,并在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六盘水银保监分局

2022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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