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银保监复〔2022〕2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
你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大同分行关于矿务局支行等五家支行更名的请示》(工银同报〔2022〕6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矿务局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煤都支行。
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新建路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云中支行。
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御河北路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雁云支行。
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城区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南关支行。
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御河南路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和阳支行。
二、你分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分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大同银保监分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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