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银保监分局关于刘建堂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银保监复〔2022〕61号

云南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云南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刘建堂董事、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砚农商请〔2022〕1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核准刘建堂云南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当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文山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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