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工作期限将至,完成备案机构已突破3万大关

2024-07-31 09:50:16 蓝鲸财经  金磊肖阳

随着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设定的最后期限,即7月31日逐渐逼近,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的备案工作进入倒计时阶段。截至7月30日,完成备案外包机构突破3万大关。

5月27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已开展收单外包服务的外包机构,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通过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向协会提出备案申请,完整、准确登记合作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下称“持牌机构”)外包服务关系,并取得备案证明。

此外,《通知》规定,持牌机构应切实履行收单业务主体责任,加强合作外包机构管理,督促存量合作外包机构按期完成备案,确保全量备案;对于2024年7月31日前未按期完成备案的存量合作外包机构,应在确保商户服务延续性的基础上,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有序终止与其业务合作。

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是指经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有权机关批准成立的,接受收单机构委托、承办收单非核心业务并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等合法设立的机构。

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最新公布的备案数据显示,截至7月30日,已成功完成备案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数量达30022家,其中包括聚合支付机构645家;取消备案的收单外包机构数量有334家,另有15家机构显示为拟取消备案的状态。

(图片来源: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

值得一提的是,有2653家机构的备案时间是于《通知》发布后完成备案,包括由联通支付间接持股29.78%的上海联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汇通科技有限公司、由天翼电子全资控股的天翼数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由上海富友金融服务集团全资控股的上海富有多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

事实上,2020年8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建立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风险信息共享和动态评级机制,完善了收单外包机构备案制度,并规定外包机构备案的有效期为2年。

早在2015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银行卡收单业务外包管理的通知,要求收单机构严格规范与外包服务机构业务合作,并要求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应建立外包服务机构信息共享系统,组织会员单位客观、详实记录与外包服务机构启动与终止合作的具体情况,及时报送和更新外包服务机构经营状况、业务合规及风险情况等信息,并结合共享信息和自律检查结果对外包机构实行动态评级管理。

2020年8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办法》规定,收单机构新增合作外包机构的,原则上应在已完成备案的外包机构中进行选择;对于未在协会规定期限内完成备案的外包机构,收单机构应在保证商户服务延续性前提下有序终止收单业务合作。

2023年5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表示个别收单机构未备案外包机构比例较高,部分外包机构涉嫌推荐虚假商户或违法违规商户。为进一步加强收单外包备案制度,其发布《关于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的意见》,强调收单机构和外包机构责任、加大违规机构惩戒力度等,加强收单机构对合作外包机构的审核,推动外包机构备案进程。

对于后续工作计划,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在《通知》中表示,下一步,协会将进一步完善收单外包服务自律管理机制,加强收单机构自律检查,对违规收单机构和外包机构实施自律惩戒,持续完善外包机构自律评价管理,发挥行业风险联防联控作用,加大违规外包机构市场退出力度,提升收单外包自律管理质效,规范支付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王晓雨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