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金融服务的通知》,实施13条防汛救灾金融支持政策。一是实施风险智能监控预警。推动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客户的风险排查力度,分类采取避险措施。二是做到“应赔尽赔、应赔快赔”。重点帮助受灾农户、企业抢险施救,加快水利、电力、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行业的查勘赔付进度,支持受灾农户、企业及时复产保供。三是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受灾农户和企业可参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困难企业享受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制定“一企一策”“一户一策”帮扶方案,提前足额安排灾后重建专项信贷额度,优化保险产品供给,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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