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回应近期网络流传“河南多家村镇银行不能提现”、“多家村镇银行股东——河南新财富集团通过内外勾结、利用第三方平台以及资金掮客等吸收公众资金”,“孙振甫涉嫌严重经济犯罪”等相关新闻和舆论。许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此前披露的2021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显示,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其孙公司。
许昌市投资集团表示,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农商行”)为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黄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蔡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固镇新淮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黟县新淮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上五家村镇银行均为独立法人机构且独立运营,许昌农商行不实际控制其经营管理。
对于许昌市投资集团与河南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系,许昌市投资集团称,本公司与河南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系本公司与河南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股权投资、资金往来或业务合作关系。
对于孙振甫被有关机关依法侦查的情况,许昌市投资集团表示,原许昌农商行副行长孙振甫有关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
此外,许昌市投资集团表示,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事件未对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也未对公司债券的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许昌市投资集团4月披露的公司债券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许昌农商行系其孙公司。2021年,许昌市投资集团营业收入62.60亿元,净利润3.75亿元。
虽然许昌市投资集团否认许昌农商行对5家村镇银行“不实际控制其经营管理”,但从股权关系看,许昌农商行都是5家村镇银行的发起行和最大单一股东,其中两家村镇银行的持股比例为51%,为绝对控股股东;在两家村镇银行持股40%,另一家村镇银行持股20%。
公开信息显示,河南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暨由许昌农商行发起设立的县域独立法人金融机构,2011年3月发起设立,注册资本金达1.3亿元,实缴资本8000万元,共有11个网点,覆盖禹州全辖30%以上的乡镇办事处。大股东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0%股份。
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许昌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的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村镇银行,实缴资本5000万元,许昌农商行持有51%的股份。
柘城黄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601988)业监督委员会批准,由许昌魏都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的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均为5000万元。2016年5月6日正式开业。大股东许昌农村商业银行持有51%股份。
安徽固镇新淮河村镇银行是由许昌农村商业银行发起成立,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均为5000万元,许昌农商行持股40%。
安徽黟县新淮河村镇银行是由许昌魏都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2015年5月19日正式开业,许昌农商行持股40%。
2021年10月9日,河南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银行主发起行履职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村镇银行主发起行要加强对村镇银行的并表管理,设立或明确专门部门负责村镇银行相关工作;主发起行不得在履职过程中谋取不当利益,不得将村镇银行作为违法违规行为的通道。设立村镇银行5家以上的,要按年度向本行董事会提交村镇银行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
《意见》尤其提到,当村镇银行出现以下情形时,主发起行应承担组织重大风险或问题的处置责任:公司治理机制濒临或已经失效,社会股东非法控制村镇银行,被监管部门列为高风险机构,资本充足率等主要监管指标连续4个季度不达标,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主要高管人员被刑事拘留或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出现集中取款事件等。主发起行应按年度与村镇银行签订流动性支持协议,明确流动性支持的触发机制和资金安排。
《通知》指出,当村镇银行出现流动性缺口、主要流动性指标持续不达标、存款兑付困难、可能导致或已发生集中取款事件时,主发起行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调配落实救助资金。对省内农商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当主发起行不具备救助实力时,省联社应承担调配资金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许昌市投资集团提到的孙振甫是原许昌农商行副行长,2022年3月5日,许昌市公安局曾发布《悬赏通告》,悬赏10万元通缉涉嫌“严重经济犯罪”的在逃嫌疑人孙振甫。从2018年起,孙振甫担任许昌农商行的副行长。
然而,据澎湃新闻报道称, 5月16日,许昌警方办案民警告诉澎湃新闻,相关案情不便透露,此前悬赏10万元征集线索的《悬赏通告》“已经作废”。
本文部分信息援引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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