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刘郡萌任职资格的批复

秦银保监复〔2022〕29号

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关于刘郡萌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建冀报〔2022〕9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刘郡萌中国建设银行秦皇岛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刘郡萌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秦皇岛监管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

行政许可文件失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秦皇岛监管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此复。

秦皇岛银保监分局

2022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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