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8月2日,厦门银行发布《关于董事窗口期违规增持公司股票并致歉的公告》表示,该行个别董事于8月2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该行股票1万股,增持价格为人民币5.50元/股。本次股票增持后,该董事持有该行股票 3.1万股,占厦门银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2%。
厦门银行表示,上述增持该行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第十二条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构成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厦门银行指出,上述增持行为发生在该行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限内,且该行已于2022年7月21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并非该董事主观故意违规增持,也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厦门银行强调,该董事对本次违规增持股票行为进行了反思,就本次违规行为给该行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厦门银行同时表示,该行将以此为戒,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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