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保监局关于庄河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殿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汇通村镇银行

《庄河汇通村镇银行关于对杨殿峰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庄村银发〔2022〕13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杨殿峰庄河汇通村镇银行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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