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绍银保监罚决字〔2022〕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胡牧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予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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